公司出台《内部股票期权制审评实施细则(试行)》
6月6日,公司《内部股票期权制审评实施细则(试行)》正式下发,这标志着公司先前制定的《关于对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试行内部股票期权制的工作意见》开始进入实施阶段,也标志着公司在内部分配制度方面又增加了一种更加先进有效的方式。
这个《实施细则(试行)》坚持公开透明、效益突出、激励到位的原则,坚持数据说话、操作可行,不搞模糊概念,便于职工监督。《实施细则(试行)》充分体现了有突出贡献人员的贡献价值,不搞平均主义和形式主义。
《实施细则(试行)》按产品及技术开发、工人岗位、管理工作岗位三部分制定了审评标准,管理工作岗位又分生产供应、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其他管理(财务、审计、人力资源管理、企划、信息等)四部分人员进行审评。审评标准突出创新创效,每个岗位审评都以创造的效益为依据。同时规定:自《意见》实施后被评为全国、省劳模的工人岗位职工,公司办公会认为需要进行奖励的设计人员、有关技术工作骨干、年青知识分子、中坚力量等也参加期股奖励。按照审评标准,获奖人员将分别获得最高10年期20万股至最低2年期3万股的不同期股奖励。
对于内部股票期权制的评审与授予,《实施细则》规定每年初进行一次,由个人或行政单位组织推荐,同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报告。审核评选时,公司将对第一次审核结果公示十天,广泛征求各届意见,再最终确定获奖科技人员、成果业绩、股票授予数量和期限,并召开年度表彰大会颁发由董事长签名的股票股权证。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内部股票期权制将首先在技术人员中进行试点,其他岗位评审工作于2004年开展。内部股票期权制是对我公司内部分配制度的一种有力补充,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的充分肯定,并对他们的贡献以实物价值的形式进行体现,将极大地激励广大员工创新创效的积极性,增强企业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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